一、系统使用的注意事项
1、对浏览器的要求:IE 8.0或IE 9.0版本
2、加密狗驱动的下载安装地址
连云港房地产网(下拉至末端)→资金监管→网络管理系统新加密狗驱动
3、网址的选择
二、预售资金的缴存
(一)首付款规定的比例
1、商业贷款,最低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5%
2、公积金贷款,最低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%。
3、组合贷款,最低首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%。
注:以上各比例应根据当时适用的政策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。
(二)附件六的填写要求
1、必须严格按照缴款类型逐一填写,购房合同中有几种缴款类型,附件六则填写相应的几类。
2、首付款的金额应精确到元,为防止带小数点的金额在四舍五入之后导致首付款金额缴存不足,从而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打印,要求在缴存首付款时应多缴存一元。
(三)销售合同的打印与预售资金的缴存要求
首付款存入银行,同时将附件六送至银行进行信息录入后,方可顺利打印购房合同。每笔贷款放款后,开发企业需及时将贷款缴存至监管账户,同时将相应的缴款单送至银行进行信息录入。
三、预售资金的使用
(一)合同备案
1、合同前台备案合格后,再从系统中提交。
2、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送至前台,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开发企业公章(封面及骑缝),合同内容中若未规定合同乙方(收款单位)收款账户名称及收款账号,则需开发企业开具账号证明,并由合同乙方(收款单位)加盖公章,与合同原件、合同复印件一并送至前台。
3、对于合同页数多的复印件,仅需提供主体协议书部分(含双方盖章页)及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款约定页面。
4、纸质合同审核结束后,合同原件当场退还开发企业,合同复印件由监管机构留存。
5、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,合同备案步骤如下:
业务办理流程→受理新业务→项目合同申请
6、开发企业系统合同备案的审核需三审,分别为:初审、复审、审核,待系统合同备案审核结束后,开发企业方可申请用款。
7、开发企业查询合同备案审核流程的步骤为:
业务办理流程→办理类型为正常办结→点开该合同备案信息→点击左上角办理过程
(二)合同系统备案的注意事项:
1、合同备案系统申请主体:单位简称+项目名称+申报楼栋号+合同名称缩写。
2、合同名称写合同中约定的详细工程名称,不能是建设工程合同或者设计合同之类的统称。
3、合同申报金额按照监管协议中的楼栋号进行拆分,拆分的标准是按照预售面积来分配金额,支付款约定中写清楚申报楼栋号的面积、占金额的比例等。
4、整个合同申报的选项不能为空,合同备注中写明工程内容,比如材料名称等,如无内容填写,需填“无”。
(三)合同变更
1、系统合同变更步骤如下:
业务办理流程→受理新业务→项目合同变更→合同变更原因内填写相应变更内容
2、系统合同变更后,开发企业需准确填写变更单,合同涉及甲乙方之间的实质性变更的内容,如原合同价格,收款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等,适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网备合同变更单,请在监管QQ群文件里下载并填写房地产开发项目网备合同变更单。
3、变更单需为电脑打印版,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送至前台。
4、如果是开发企业自身疏忽导致网备合同信息错误,如合同金额分摊错误、收款方信息输入错误等,适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网备合同情况修改说明,该说明请开发企业自拟格式(写明监管项目楼栋),可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等材料证明。
(四)申请用款
1、以下资金需在特殊资金支付申请中申请使用:
税费、备用金、退房款、银行贷款及利息、存款利息。
2、重点监管资金是指在监管项目取得房屋初始登记前所需的建筑施工、设备安装、材料购置、配套建设工程等费用总和;一般监管资金是指超过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以外的资金,如广告费、佣金等。
3、备用金每个月只可申请一次,申请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0万,备用金的申请总额不得超过累计缴存资金额度的5%。
4、税费可先行申请,申请拨付后须将完税凭证盖上企业公章送至前台。
5、审批支付贷款本息的总额不超过商品房预售资金应缴金额(销售总额)的30%,应缴总额的30%按照每个预售证项目计算。(被评为“A级”的信誉企业不受此条款限制)
6、开发企业用款的审核需三审,分别为:初审、复审、审核,三审结束之后即可打印用款核准单。
7、打印用款核准单的步骤为:
资金支付管理→办理类型选择在办业务→打印
8、用款证明要求电脑打印版,加盖收款单位公章。
9、用款核准通知书,需一式三份,加盖企业公章、法人章,与用款证明一同送至前台。
10、开发企业查询用款审核流程的步骤为:
业务办理流程→办理类型为正常办结→点开该用款信息→点击左上角办理过程
(五)用款的注意事项
1、用款申请主体格式:单位简称-项目名称-楼栋号-用款类型。
2、申请用款如有多笔用款使用同一合同一起申请使用的,请每笔用款分开申请,不要合并成一笔用款提交审核,容易造成用款原因内容过多,超出规定范围,将申请金额遮盖(数字模糊不清)。
(六)用款的作废申请
1、适用条件:审批后的款项由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开设的监管账户(A账户)划转至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(B账户)后,由于各项原因导致款项未能付至收款方,继而退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开设的监管账户(A账户)。
2、在系统中进行作废申请,申请主体填写:单位简称-项目名称-楼栋号-用款类型。
3、待作废申请审核结束后,从系统中打印作废申请单,一式三份,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后,送至前台。
三、文件精神的学习
《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》、《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》等文件。